厂房出售权证过户、厂房买卖按揭程序
一.厂房出售的定金。
二. 首付厂房出售款不低于总房款的40%,付款期限为定金后的一个月内。
三.厂房出售款个人申请上海银行贷款(贷款总额不得大于总房款的60%),需提供以下资料:
1、购厂房人、配偶及其他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
2、购厂房人、配偶及其他共有人户口簿全本复印件一份(若为集体户口户口所在单位需加盖公章,若购房人中有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,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件)
3、购厂房人已婚: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
购房人未婚:提供未婚证明原件一份(未婚证明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或街道出具)
4、首付40%以上房款发票复印件一份
5、购房人、配偶收入证明原件一份
6、外省人员另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,户籍证明原件一份
7、购厂房出售合同一份
8、厂房买卖贷款申请书一份
9、还款人经济收入证明一份(月还款额度小于月收入的48%)
10、个人厂房买卖贷款合同(一式四份)
11、个人厂房抵押合同(一式四份)
12、贷款额度、贷款者年龄和年限
(1)、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买或租赁商业用房合同下价款的60%
(2)、购买商业用房的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(含)
(3)、最后还款期限贷款人年龄:男性小于65周岁,女性商业性贷款小于65周岁
四.购房人在厂房权证过户前还需办理的手续
1、 厂房出售评估
2、 公证
3、 厂房保险
4、 其他
5、 以上所有费用均按规定交纳
五.厂房出售证过户
1、 卖出方要提供的资料: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、委托书、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(复印件)、申请书、董事会同意卖房的决议、公司章程(复印件盖公章)、购厂房合同、购房发票(复印件)、产权证、信封
2、 买入方要提供的资料:评估报告(复印件)、所有购房人的身份证及图章
3、 银行要提供的资料: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、委托书、
4、 厂房出售过户预计产生的费用:契税、印花税、登记费、手续费、规定的其它费用,所有费用按规定的费率交纳
5、 交契税所需资料:厂房出售合同(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一份)、厂房出售发票(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一份)、所有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
六.领取房产权证:房地产交易中心接受办理过户手续,约30个工作日可办出新的房产权证,届时凭交易中心的通知,带好所有购房人的身份证及图章,带好购房发票原件,领取房产权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