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[切换]
  • 搜索
  • 咨询热线:
    登录 注册
    开家纺店如何签好协议?
    发布时间:2016-03-29 20:50:56   浏览次数:14740  来源:   编辑: 
    资讯详情:

    随着近年来创业风潮日趋盛行,加入连锁家纺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,家纺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。这些纠纷的产生多半肇因于加盟合约。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,加盟者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,以确保自身权益。其实家纺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,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。这一篇章,我们提供以下几点注意事项,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。
          所谓加盟,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。也就是说,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。在加盟前,加盟者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,才能放心地加盟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明确权利金的支付方式

          一般而言,品牌总部向加盟商收取的费用不超过三种:加盟费、权利金和保证金。其中,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,某些家纺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,要求家纺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。若加盟者遇到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,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,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,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,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,以保障自身的权益。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协定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

   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,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,不得私下进货。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。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,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。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,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。 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,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,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,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明确商圈保障及竞争条款

    通常家纺品牌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,都会设有商圈保障,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。因此,家纺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,必须十分清楚。
    值得一提的是,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,在商圈的保障下,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,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。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,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,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。因此,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,在签约时,最好写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。
           所谓竞业禁止,就是家纺品牌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,要求加盟商在合约存续期间,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,不得从事与原家纺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。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此举不致违法,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?如果太长,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。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,以免影响日后生计。

    了解管理及违约处罚规章

         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,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,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,“本合约未尽事宜,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。”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,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,成为合约的附件。因为管理规章是由家纺品牌总部制定的,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,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,随时修改、为所欲为,届时加盟商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。
   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家纺品牌总部所拟定,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,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,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,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。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,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,尤其是规定家纺品牌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,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协定纠纷及合约终止的处理

          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,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。值得一提的是,曾有某家纺品牌总部在合约中规定,加盟商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,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。遇此状况时,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?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,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,而不利于加盟者。因此笔者建议家纺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,应要求删除。
          当合约终止时,对加盟商而言,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。此时,家纺品牌总部会检视加盟商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。同时,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,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,总部即退还保证金。但若是发生争议时,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。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,加盟者遇此情况,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。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,那么招牌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,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,但不能擅自拆除。若真想拆,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,如果总部自行拆除,即触犯了毁损罪。
    明确了以上问题后,一定要切记加盟商自己必须保留一份协议,这样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,确保自身权益。当然最重要的,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,逐一了解内容,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,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。因为唯有在签约前,仔仔细细了解合约,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。